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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要有“准生证”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日期: 2007-08-01 09:54:09 来源:

  国家质检总局曾于去年12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从今年8月底起,将对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进行无证查处,使用此类无证产品或是无证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将被依法处理。也就是说,距离国家规定查处的时限只剩下一个月了。
  7月20日,“塑料王国”黄岩召开食品用塑料包装等产品市场准入恳谈会。记者了解到,该区共有272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企业,其中有184家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所规定的第39种产品,即塑料瓶坯、塑料饮水杯及少数塑料奶瓶,占了全国此类产品总数的十分之一,基本符合要求的有80多家,尽管该区出台管理办法、整改方案、在19个乡镇街道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通告、在电视、报纸、广播上展开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而到目前为止,有9家企业通过了现场考核,正在取证的企业有3家,大部分企业仍处在观望状态,取证形势不容乐观。

  我市塑料产业十分发达,除黄岩外,还有路桥、温岭等地生产加工这些产品。有了QS标志,等于产品有了“准生证”。据质监人员介绍,国家发布的查处令一经出台,采购商将不再采购没有QS标志的产品,消费者也将对没有QS标志的产品不理不睬,届时企业再仓促申报取证将变得很被动。“当前,企业首要的是树立积极取证的意识,只有主动跟上大趋势,才能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避免因获证较晚而影响生产经营。”资深质监人员王士华说。

  另悉,国家还将逐步对纸、金属、玻璃、陶瓷等各类材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原材料的质量,防止因使用不合格包装、容器、工具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全面提高食品包装产品生产质量整体水平,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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