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30日发布《2007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2.78%,单位GDP电耗同比上升3.64%,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降低3.87%。 从主要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看,煤炭下降7.76%,钢铁下降6.49%,建材下降7.84%,化工下降5.17%,纺织下降0.73%,电力下降2.57%;石油石化和有色分别上升1.27%、1.58%。 根据200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国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这意味2006-2010年期间,平均每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应为4%。 2006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24.6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9.61%。同时,单位GDP能耗1.206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1.33%,远低于4%的年度平均降低率目标。 其中,北京市单位GDP能耗比上一年降低5.25%,西藏自治区数据暂缺。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西藏)中,29个地区单位GDP能耗下降,其中下降幅度超过3%的有17个地区,降幅为2%-3%的有6个地区,1%-2%的有6个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