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黄煜婕 发布日期: 2007-08-18 15:39:28 来源: 中国投资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今年5月底,中国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
7月9日,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中国需要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必须抓紧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是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考验,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应承担的责任。
事实上,中国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一直积极支持《京都议定书》等国际义务,并在发展中国家里第一个履约,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该方案被称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大法”,历经多年策划、起草,进一步明确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的国家姿态。方案集合了一系列现有能源和环境目标,比如减少能源消费、扩大森林覆盖面积和自然资源储量等目标。方案还包括二氧化碳和沼气两个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气体的储存。
把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降到最低,最佳途径就是与节能减排等工作结合起来。
“虽然国家方案是在国际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出台的,但最主要的目的是解决我们自身的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胡涛表示,“把应对气候变化与中国自己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就是成本最低的途径。我们可以以外促内,取得协同效应。”
邹骥也认为,国家方案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中国自己的立场。“中国是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制定方案是我们的义务,是履约行动。此外,这也是我们在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行动的一个步骤,也和国内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是吻合的,即使没有国际压力也会做。”
“把应对气候变化与目前的节能、可再生能源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我们本来就要做的;发展低碳和无碳的能源,有助于改变我们的能源结构,降低排放;植树造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还有生态保护,都可以有效增加碳的吸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徐华清说。
困难和努力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没有提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定量目标。邹骥说:“在技术上,我们不可能做到。目前,我们的数据基础不具备制定一个有约束力的定量的控排目标的条件。”目前,中国的排放家底还没摸清楚,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国家里,排放源、排放量的核查是一项很困难、很艰苦的事情。
而这种检测核查统计的成本非常高。中国已经在2004发布了第一次初始履约国家信息通报,是在全球环境基金350万美元资助下完成的,然而核定的仅仅是1994年的排放量,用了整整10年。10多年来,中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目前,国家有关机构正在筹备做第二次核查,力图建立2005年的排放清单,预计2010年才能够完成。邹骥说,“挑战严峻”。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二氧化碳历史排放量很低,且人均排放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还有很多发展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中国都不宜做出有法定约束力的定量的减排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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