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19日不无担心地表示,在努力控制出口过快增长的同时,应注意保持改革开放以来出口政策的“连续性”,尽量避免调控政策走得过快而导致的“矫枉过正”。
“地毯式轰炸” “这是近几年来调控出口退税力度最大的一次。”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仅从覆盖范围而言,本次出口退税下调无异于一次“地毯式轰炸”,2831项商品占到了海关税则出口商品总数的37%,创下了一项令人咋舌的调控纪录。此前,无论是下调出口退税还是调高出口关税,涉及范围均在寥寥数百种。
同样为调控力度之强提供佐证的是,本次调控的出台大张旗鼓涉及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五部委。根据五部委19日出台的《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本次出口退税调整共包括三大方面: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出口退税率结构由原17%、13%、11%、8%和5%五档调整为17%、13%、11%、9%和5%五档。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颇有些“突袭”的味道。财政部称,考虑到2006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设置过渡期出现的问题,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而是将调整的政策内容提前一定时间对社会公布,使企业有提前准备时间。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06年财政部出台出口退税调整政策时,考虑到政策调整的品种较多,涉及面较大,特别规定了三个月的过渡期,即对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出口合同备案的,可以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
然而,过渡期却给一些企业“抢出口”留下了空间,直接导致了某些月份出口增速大幅增长的局面。财政部负责人称,2006年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虚假合同,影响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效果,也造成了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因此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
渣打银行中国经济学家常钟表示,由于该政策7月1日即开始执行,几乎没有给企业留下任何“抢出口”的余地,将能有效避免2006年之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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